把價格欺詐肆意毀約作為假期市場監管重點
五一假期將至,針對旅游市場供需兩旺的情況,南都記者獲悉,近期,多地發文規范“五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要求旅游、住宿、餐飲等經營主體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明碼標價,避免出現借機哄抬價格、訂單生效后單方面毀約或實施價格欺詐等違規行為。部分地區將根據規定對違規漲價者實施罰款。
一到假期,就忍不住要出去看看,這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當下生活的一種常態了。而在出行之前,自然要關注一下各類成本。
關注之下,可能就會伴隨一聲驚呼。南都記者日前隨機搜索北京、西安、南京、大理、重慶、天水、淄博等一些熱門旅游城市發現,五一假期的酒店民宿價格普遍相較平時上漲2-3倍,少數漲幅達3-4倍,其中最高價出現在5月1日至3日之間。在福建平潭、江西景德鎮等地,多個平日價格在100-250元/間.夜的民宿客棧五一更是飆升到900-2000元/間.夜。
“這不是借旅游旺季之機坐地起價、跟風漲價?”看到這樣的漲幅,站在消費者立場,很難心平氣和,然后下個反應往往就是一個問號:當地政府在哪兒呢?
以提振地方文旅市場為己任的地方政府當然不會毫無動作。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省發改委、省文旅廳發文倡議經營者綜合考量經營成本、市場供需和社會承受能力,確定公道合理的價格,不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泉州市有關部門則發出告誡書,提醒各經營者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
對比一下不難發現,多個地方政府的提醒、告誡中,這次幾乎沒有要求執行限價的內容,而這在往年一些地方是一個常見的動作,而且也最為消費者所歡迎。
面對消費者的抱怨,由政府部門進行限價,初衷當然不錯,畢竟振興文旅消費不能做一錘子買賣,各類“刺客”現象注定會讓一個地方的口碑受損,但這里面有兩個問題:
一是從法律層面而言,按照《價格法》,住宿、餐飲等經營一般實行市場調節價。根據需求自行決定價格,經營者只要明碼標價,就是合法行為,無可厚非。
二是客觀效果也未必很好。供需決定價格,市場上某種商品的需求如果出現井噴,而供給卻沒有發生明顯變化,那么價格上揚就是大概率事件。假若硬性將價格打壓下來,則這種商品的質量可能下降,甚至導致其從市場上退出,讓有能力也有意愿的消費者買不到其想要的商品。
現在,地方政府放棄限價,轉而將治理重點聚焦于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無疑是一個正確的思路。
只要市場足夠大,選擇的機會足夠多,價格并不是個了不起的問題。當下雖是旅游旺季,但何處沒有風景?如果注重性價比,以中國文旅市場之大,找到自己心儀的目的地肯定不難。
最讓消費者惱恨的其實是價格欺詐。
媒體曾經報道,有的酒店在客人預訂后臨時加價;各大平臺上,還有網友曬出了被酒店“退單”的情況,而酒店給出的退單理由也五花八門。海鮮市場上缺斤少兩,去餐館吃頓飯,吃完后結賬,計價單位變了,類似現象也屢見不鮮。
不論臨時加價,還是隨意退單,其實質都是毀約,是涉嫌欺詐的違法行為。
針對違法行為,需要監管部門強力出擊。
現在,各地政府部門未雨綢繆,就可能出現的價格違法行為發出了提醒和告誡。接下來,在五一期間,需要監管部門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置效率。
誠信經營,接住假期給文旅市場帶來的“潑天富貴”,每一方都會是贏家。
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