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調降基金股票交易傭金費率降低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國九條”),進一步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范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傭金及分配管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提升證券公司機構投資者服務能力,證監會制定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前期,證監會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場各方總體贊同《規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并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建議。經認真研究,證監會吸收采納了部分意見建議,并做了修改完善。
《規定》共十九條,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一是調降基金股票交易傭金費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強化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相關合規內控要求;四是明確基金管理人層面交易傭金信息披露內容和要求。
《規定》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優化基金證券交易傭金制度,降低基金投資者交易成本,有利于引導證券基金經營機構進一步端正經營理念,專注提升投資者長期收益,提供更加優質的交易、研究和投資服務,促進形成良好的行業發展生態。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各證監局、行業協會做好新規解讀、培訓和實施工作,并組織行業機構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傭金費率調整。
規定全文
【第3號公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4〕3號
現公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
附件2:《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起草說明
中國證監會
2024年4月19日
新規要點
證監會:行業機構需于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傭金費率調整
證監會:加強公募傭金分配監管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從30%調降至15%
證監會:證券公司不得使用交易傭金為基金管理人違規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
證監會:被動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傭金費率原則上不得超過市場平均股票交易傭金費率
證監會: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傭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
分析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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