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證券董事長冉云:推動中小券商開展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研究服務
4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對此,國金證券董事長冉云表示,《規定》的實施將推動中小券商開展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的研究服務,證券研究服務業務有望迎來實質性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冉云表示,《規定》旨在鼓勵公募基金管理人選擇經營穩健、交易能力、研究實力較強的券商參與證券交易,并未對提供研究服務的券商規模進行限定,且《規定》將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降至15%,管理人最少分傭的券商家數由4家變為7家,有利于中小券商發展。
同時,《規定》將研究服務與基金銷售進行有效切分,并鼓勵券商著重考核銷售保有、投資者長期收益。
“這將有助于推動券商根據自身發展定位專注提升機構投資者服務能力,加強在證券交易、研究服務等業務領域投入,鼓勵開展差異化、特色化的競爭,為不同需求的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加專業、更加優質的服務。”冉云說,上述安排讓研究業務、基金銷售業務回歸本源,有利于促進形成良好的行業發展生態,證券研究業務將迎來實質性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規定》明確要求基金公司選擇交易能力、研究能力較強的證券公司進行交易。
“證券交易傭金下調直接倒逼券商進行研究業務模式革新,券商研究所可能需要進一步優化服務、提升質量以保持競爭力。”冉云表示,《規定》的實施將加速券商研究服務升級。對于賣方研究所業務而言,傭金管理趨向更精細化,同質化的研究需求減少。這將直接倒逼研究所提升研究質量,聚焦各自的資源稟賦,打造精品研究所。
他認為,短期而言,不同規模的券商對研究業務的投入力度將會出現差異。將研究業務定位于核心業務或盈利中心、公募分倉傭金排名靠前的中型特色券商或在降本增效的同時,繼續加大投研份額的投入,驅動行業盡快完成高質量轉型。
根據《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網站公開披露選擇證券公司的標準和程序、與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的關聯關系、股票交易傭金費率、交易量年度匯總及分配明細、交易傭金年度匯總支出及分配明細等信息。
冉云表示,《規定》明確了全面的信息披露和公眾監督機制,為證券研究業務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助于遏制利用其他業務產品開展違規利益交換的現象。券商基金機構將在嚴格信息披露的基礎上,接受監管部門、托管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