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金融行為須合規高管違法要嚴罰中介失職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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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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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作報告。
張軍表示,助力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加大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判罰力度。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發行中虛增營收3億元、少披露銀行借款10億元,欺詐增發股份,法院判令其賠償投資者4900萬元,公司高管承擔最高100%連帶責任,疏于核查驗證的中介機構承擔20%連帶責任。金融行為須合規,高管違法要嚴罰,中介失職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