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葉兆佳:橫琴封關后琴澳將加速融合,建議給予合作區更大力度的法律支持
3月1日零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正式實施封關運行。合作區封關運行象征著琴澳兩地物理層面實現打通,同時也對琴澳兩地在“軟聯通”融合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未來,合作區如何在軟聯通設施上加快建設,構建更加完善的琴澳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以實現《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橫琴方案”)中設定的中長期發展目標?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澳門銀行公會主席葉兆佳向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表示,在粵澳兩套法律制度共存的體系背景下,合作區順利完成封關運行是落實合作區建設的初心使命、實現橫琴方案第一階段發展目標的關鍵性舉措。但目前合作區的實體經濟尚處于發展初期,相關政策和金融服務的應用場景也有待豐富。
葉兆佳建議,相關部門要對合作區民商事法律法規給予更大力度的立法支持,以推動更多軟設施的互聯互通。同時,葉兆佳建議未來合作區應集中精力在既有政策的落地實施上,并依據封關后出現的實際問題對現行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與優化,通過實質性地改善法律和營商環境,進一步促進兩地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以及金融市場等方面的融合,不斷為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創造更好條件。
構建與澳門銜接、國際接軌的民商事規則體系
南方財經:今年全國兩會你將提交什么提案?提案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葉兆佳:今年我的提案方向是《提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營商環境,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
兩年多來,粵澳雙方在橫琴方案的指引下,在合作區搭建起了運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架構。3月1日,合作區正式封關運行。這是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體制機制運作順暢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橫琴方案第一階段目標的標志性事件。
展望未來,兩地需思考的是如何實現橫琴方案中設定的2029年及2035年這兩個中長期發展目標。為此,兩地在軟聯通設施的融合上,包括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以及金融市場等方面,需提出更為嚴格的實質性融合要求。這就需要兩地進一步探索推進規則銜接的新模式,在遵循憲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前提下,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
過去幾年,國家支持合作區建設的政策密集出臺,廣東省及橫琴也做了細化方案。但涉及國家事權如金融、跨境資金流動等領域,地方政府一般只有建議權,地方人大立法權難以解決上述事項。
環視全球,不乏國家或地區存在法律制度融合嵌套的案例,例如,迪拜國際金融城(DIFC)和阿布扎比國際金融中心市場(ADGM),將普通法法律體系融入民商事法領域,從而更好地解決涉外民商事爭議。這些經驗,可成為橫琴合作區下一步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的重要借鑒。
因此,我建議參考國際經驗或參照內地海南的做法,從全國人大層面制定合作區涵蓋經濟金融等領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或參考上海自貿試驗區的經驗,通過全國人大授權廣東省或者橫琴,提升地方的立法權限,給予廣東省或合作區在民商事法律法規上更大力度的立法支持。
南方財經:具體而言,合作區封關運行后,哪些領域還需要從法律制度層面進行調整和融合?
葉兆佳:合作區的封關運行象征著兩地在物理層面實現了封閉管理。事實上在封關前后,兩地并未對基礎法律制度進行修改,而是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內尋求了對雙方最為便利的實施方式,以確保封關過程的順利進行。在目前兩套法律制度共存的體系中,這一措施無疑是邁出了具有歷史意義的一步。
展望未來,我們應當將注意力集中在封關后所面臨的問題上。對于那些在行政層面難以進行調整的事務,我們應當尋求在法律層面上的銜接與協調,以促進兩地的深度融合與合作。
例如,未來澳資企業在合作區內能夠依據澳門法律進行商業活動;澳門居民在橫琴居住時涉及的民事法律問題能否繼續遵循澳門現行的法律習慣,這些問題均需進行深入的研究與討論。
盡管澳門的法律體系并非最為完善,但其與國際接軌的程度相對較高,這在過渡階段將為澳門企業的業務擴展提供便利,同時也為吸引外資在合作區的落戶提供保障。
因此,為實現兩地法律環境的一致性,琴澳兩地均需進行必要的調整,并制定相應的特殊法律安排,同時司法制度也應隨之作出相應的優化。
橫琴封關后金融業期待更多應用場景
南方財經:封關后,合作區在金融領域的互聯互通方面,還需完善哪些法律制度與規則銜接?
葉兆佳:近年來,國家和省市區層面已分別出臺了相對完善的跨境金融規則制度。但從監管角度來看,目前合作區的金融監管權限主要集中在省級層面,在選擇涉港澳、國際法律的權利等方面不夠完備,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澳門以及國際金融機構落戶橫琴的吸引力,兩地在金融監管領域仍有進一步溝通與加強的空間。
例如,根據現行監管規定,澳門金融機構暫時無法在合作區洽談業務,為居住在橫琴的澳門居民提供金融服務。封關后,更多澳門居民將選擇在合作區居住和就業,他們期待澳門金融機構能夠將澳門的銀行、保險等服務延伸至合作區。這些需求并不需要法律層面的突破,但需要金融監管作出相應的權限調整。
又例如,目前澳門金融機構在合作區的分支機構已在一定范圍內可以開展移動支付等業務,但這些服務均需在內地監管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封關后,能否進一步開放將合作區的澳資金融機構的業務權限?
此外,電子圍網政策的順利落地需要兩地監管機構進行賬戶基礎建設方面進行協調。
未來,兩地能否以澳門新街坊作為試點,小范圍內嘗試兩地金融機構展業范圍的打通,進一步推動合作區跨境資金管理模式創新,在跨境資金聯通、跨境資產轉讓、跨境財富管理等領域給予更大的政策支持,值得兩地監管機構共同探討。
南方財經:未來在合作區展業的澳資和中資機構應如何發揮優勢,應對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
葉兆佳:在現行監管制度框架內,合作區內的澳資銀行在零售業務領域仍面臨著不少限制。因此,公司業務將成為這些銀行發展的重心,同時也是其競爭優勢所在。
相較于內地機構,澳資銀行在為澳門本地企業及澳門的跨國企業提供服務方面有更為顯著的優勢。澳資背景的金融機構依托母行的國際化的背景,豐富的經驗以及更為多樣化的金融產品,能夠更好地滿足國際客戶的需求,從而為合作區內的澳資企業和跨國企業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
但隨著合作區對外開放水平的進一步提升,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國際性金融機構入駐合作區。這無疑將對合作區的澳資機構和中資機構帶來一定挑戰。我們必須在人才、服務等方面加快與國際接軌。
近年來,澳門金融管理局高度重視現代金融人才的培養,這一議題已成為粵澳兩地所有本土金融機構共同關注的焦點。當然,競爭也伴隨著機遇。隨著合作區經濟的發展壯大,市場規模將隨之擴大。蛋糕做大了,本地機構無疑將分一杯羹。至于能夠分得多少份額,則取決于各自的核心競爭力。
南方財經:正式封關運行后,你對金融業在合作區的發展有何期待?
葉兆佳:金融服務于實體經濟,經濟活動的繁榮必將帶動資本流動的活躍。未來兩地的金融業將加速融合,除了傳統的銀行服務外,創投、債券、財富管理,跨境人民幣等領域的金融合作都值得期待。此外,電子圍網的實施也將很大程度地推動兩地資本的自由流動。
但目前合作區的實體經濟尚處于發展初期,金融服務的應用場景也有待豐富。
因此,我認為當前更為重要的是將關注焦點集中在既有政策的落地實施上。隨著封關運行的啟動,兩地間的經貿合作與人員交流加速,這將為先前出臺的政策提供多樣化的應用實踐。
未來,我們亟須依據封關后出現的實際問題,根據實踐情況對政策優化完善,讓政策紅利更早、更充分釋放,通過實質性地改善營商環境,不斷探索完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分線管理”特殊監管體制帶來的優勢,吸引更多企業入駐,金融業才能落地更多應用場景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更好助力澳琴加速一體化通過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取得更多實質性新進展,不斷為澳門居民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創造更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