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毅:加快人工智能法出臺構建我國AI產業監管治理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毅:
加快人工智能法出臺
構建我國AI產業監管治理體系
“我非常關注人工智能產業的發展。算法、算力和數據是人工智能產業的三大要素,去年全國兩會我的提案關注了數據問題。兩會結束后不久,我就開始醞釀算法治理體系的提案。去年下半年,我針對先導產業組織了多次調研,形成的專報之一涉及算力問題。”近日,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毅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說,“這次歷時近一年的研究和調研后形成的算法提案,是我長期以來關注人工智能產業‘順理成章’的成果?!?/p>
他告訴記者,今年全國兩會他還將提交多份提案,除了繼續為人工智能產業的發展和規范“鼓與呼”之外,他還關注了多元解決糾紛機制等熱點問題。
算法頻現倫理和法律問題
繼ChatGPT之后,OpenAI于今年2月又發布了文生視頻大模型Sora,“萬物互聯、人人在線、事事算法”的人工智能時代已經到來。由此,算法技術全面步入應用階段,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發展的新動力(300152)。但是,張毅調研發現,伴隨著人工智能發展突飛猛進,諸如算法歧視、算法黑箱、信息繭房、算法霸權等倫理和法律問題開始出現。
“我和行業內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監管機構交流,梳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算法發展和監管現狀。”張毅表示,他進行了各種實地調研。他多次叫網約車,目的是和司機聊天,了解系統調度派單背后的邏輯,調研網約車平臺調度算法可能產生的問題?!皩嶋H上,司機們也是平臺算法的用戶,他們的使用體驗可以幫助我更直觀地了解算法的運作形式和問題?!睆堃阏f。
“如果看到網約車距離較遠,我會立即取消,然后重新下訂單。很快我發現,大部分訂單派發的網約車離我都比較近了。算法可能對我的畫像是‘容忍度較低’?!睆堃阏f道。
加快出臺人工智能法
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迅猛,如何更好監管人工智能算法,監管手段和能力如何相應提升,對相關產業的發展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至關重要。通過梳理有關算法管理的法律法規,張毅發現,目前我國已經出臺的專門性規定法律可執行性不強,而且還存在監管競合或真空、受算法侵害的用戶認定和維權難等情況。
為推動我國人工智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張毅建議,應該盡快推進人工智能法的制定和出臺,以人工智能法及配套的監管工具為核心,形成完整的人工智能技術法律體系。
同時,參考其他成熟的監管思路,將人工智能和算法技術按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針對不同等級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例如,可能會通過潛意識操縱用戶的人工智能系統應被直接禁止。
考慮到人工智能技術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張毅建議,借助市場力量,外聘或者借調人工智能領域的專家共同參與監管法律體系的建立。同時,參考金融科技行業的監管經驗,引入“監管沙盒”制度等創新監管工具,對于原有監管制度存在空白或不明確的,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企業進行試驗性的開發、測試和驗證。
“強化由網信辦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算法治理聯席會議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張毅說。
張毅還建議,在算法侵權的訴訟中采取“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用戶僅需承擔證明自身受到算法服務損害的證明責任,由算法服務提供方對算法服務和用戶的損害結果之間不具備因果關系,以及不存在主觀過錯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