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金融市場加速互聯互通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聯合發布了新修訂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
專家認為,作為貫徹落實國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實施細則》通過優化相關制度安排,在促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同時,進一步釋放試點政策紅利,更加便利大灣區居民享受優質金融服務,助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優質生活圈。
“跨境理財通”業務自2021年試點以來備受市場關注。截至2023年末,粵港澳大灣區共有67家銀行、6.9萬名個人投資者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累計辦理相關資金跨境匯劃金額128億元。2023年,“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相關資金跨境匯劃金額105.9億元,同比增長3.8倍。
此次新修訂后的《實施細則》通過優化投資者準入條件、擴大參與機構范圍、擴大合格投資產品范圍、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優化宣傳銷售安排等,不斷提升試點便利化程度,進一步滿足粵港澳大灣區投資者多樣化需求。
具體來看:一是優化投資者準入條件。調整“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條件,新增內地投資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二是擴大參與機構范圍。新增證券公司作為試點主體,直接為“南向通”“北向通”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及港澳投資者提供服務。三是擴大合資格產品范圍。將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納入“北向通”合資格產品范圍,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由“R1至R3”擴大為“R1至R4”風險等級(不含商品期貨基金)。四是適當提高投資者個人額度。將投資者個人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進一步滿足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投資者投資需求。五是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細化明確境內銷售機構、境內合作機構展業行為規范,引導金融機構為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東源投資首席分析師劉祥東認為,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將進一步提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便利性,拓展參與主體和產品范圍,擴大政策覆蓋面,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更好地支持大灣區打造優質生活圈。
“修訂后的《實施細則》還通過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三地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業務合作。大灣區內地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可根據修訂后的《實施細則》,在宣傳銷售方面更緊密合作,提升投資者的服務體驗,有效促進大灣區金融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大灣區居民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眲⑾闁|說。
匯豐相關業務負責人也表示,《實施細則》修訂后將為更多大灣區居民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資選擇,投資者可根據市場表現及個人的風險偏好,更靈活地進行資產配置。同時,新舉措也將進一步提升“跨境理財通”作為區內居民跨境投資渠道的吸引力,加快其業務規模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