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被罰款7萬元
時間:
小采
新股
2024年4月18日消息,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從業資格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上崗作業,被日喀則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行政處罰。
據公告內容,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證據確鑿。根據《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2023版)》第二節道路運政部分序號99“多次違法或者危害后果較大的屬于一般情形,應當責令改正、處7萬元的罰款”的規定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被處以7萬元的罰款。
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違反了《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2023版)》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構成了未取得從業資格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上崗作業的違規行為。對此,日喀則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對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處以7萬元的罰款。